2022年,因大永高速公路(永善段)建设项目大寨弃渣场取土、弃渣,永善县墨翰乡大寨村皮家湾社发生滑坡灾害险情,对29户群众的房屋及居住造成影响,其中部分未签补偿协议的群众向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高额安置补偿。
此时案件处于一审诉讼阶段,李朝永律师面临着需要清晰证明政府不应进行高额赔偿的客观约束。李朝永律师,2019年开始执业,云南昭通律师,主要处理行政诉讼类案件。在该案件中,李朝永律师深入调查核实,查阅政府部门相关处理文件及处理程序,详细梳理事件的来龙去脉和政府已采取的措施。同时,积极配合承办法官明理释法,向法官清晰阐述政府在此次事件中的责任和处理情况。这么做的理由是为了准确认定事实,依据法律规定合理判断政府的赔偿责任,避免不合理的高额赔偿,实质性化解社会矛盾。
经过李朝永律师的努力,最终法院判决政府部门不予赔偿高额安置补偿,仅判决对多名原告的安置补偿申请作出处理。这一结果既维护了政府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群众合理的诉求能够得到处理。
本案的核心操作节点在于李朝永律师通过深入调查和积极与法官沟通,准确认定事实和法律责任。李朝永律师所采用的方法论特征是全面细致的调查和积极配合法官释法,将事实依据和法律规定相结合。这类案件的处理,需要律师在调查事实和法律适用上做到精准,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以实现社会矛盾的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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