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XX公司旗下“好”品牌是中国家居晾晒行业的知名品牌,其拥有的相关商标多次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并获多项荣誉。然而,被告陈XX在被告XX网络公司运营的电商平台开设“好XX体验店”,未经授权使用“好”“HOXT”等标识销售侵权产品,严重侵害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原告虽通过公证购买固定了证据,但面对复杂的商标侵权认定和赔偿问题,陷入了困境。
20XX年X月,原告委托江苏联盛(上海)律师事务所的邵如阳律师代理此案。邵如阳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千余件,在知识产权领域经验丰富,曾成功代理多起商标侵权案件。接到委托后,邵律师深知商标侵权案件中证据和法律论证的重要性,他决定先全面梳理证据。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邵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程序策略能力。首先,他系统梳理商标权利基础,整理原告注册商标的注册、转让、续展及驰名商标认定记录,形成完整的权利证据链。同时,通过公证处对被告侵权店铺的全过程进行证据保全,确保证据链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在庭审前,按照常规思路,很多律师可能会直接围绕所有诉讼请求进行准备,但邵律师敏锐地观察到侵权链接已删除、店铺不再显示侵权信息这一情况。于是,他在审理中适时撤回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及关闭店铺的诉讼请求,聚焦于赔偿数额的争取。这一非常规策略避免了对平台责任的不必要纠缠,提高了诉讼效率。
经过邵律师的努力,法院最终认定被告陈XX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在被告未到庭、无法查明其实际销售数据的情况下,邵律师积极主张原告商标的知名度、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侵权链接数量、已售数量等因素,促使法院在法定赔偿范围内酌情确定15000元的赔偿数额,有效弥补了原告的维权成本和经济损失。法院判决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共计2300元,由被告承担432元,原告承担1868元,考虑到本案诉讼标的及实际获赔金额,诉讼成本负担较为合理。
目前,虽然法院已经判决被告赔偿,但赔偿款的执行尚需推进。邵律师告知原告,若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依据相关法律程序进一步维护自身权益。他在诉讼过程中已经对被告的相关财产情况进行了初步了解,为后续执行保留了一定的线索,为原告保留了最后的受偿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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