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原告某某建材科技有限公司面临被告某某建设有限公司拖欠256万余元材料款,多次催告无果时,公司陷入了资金周转的困境,在法律维权方面更是处于信息劣势,不知如何有效追讨欠款。就在此时,陈秋秀律师与团队接受了原告公司的委托。陈秋秀律师首次接触案件时,迅速意识到精准确认被告公司欠付材料款金额、明确利息损失计算标准及维权相关费用主张依据的重要性,这成为了她维权策略的起点。
接受委托后,陈秋秀律师与团队律师快速行动起来。他们重点核查合同约定、供货凭证及结算记录,这一过程中,陈秋秀律师凭借自己在合同风险把控上独特的敏感度,仔细审查每一个细节。经过严谨的梳理,精准确认了被告公司欠付材料款金额,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证据准备方面,陈秋秀律师深知证据链条的完整性和严谨性对于诉讼的重要性。她精心整理《材料采购协议书》、对账单、补充协议、过磅单等全套证据。在整理过程中,陈秋秀律师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证据效力的细节,确保每一份证据都能准确反映原告公司的履约情况。
庭审中,被告公司对欠付货款金额无异议,但以还款能力低为由请求推迟付款。陈秋秀律师与团队律师依法据理力争,清晰主张原告诉求。陈秋秀律师在庭上清晰阐述原告公司的履约情况,针对被告公司“还款能力低”的辩解,依法强调其付款义务。她结合之前精心准备的证据链条,有力支撑了原告诉求。
其实,在处理这类买卖合同纠纷时,陈秋秀律师有过类似的经验。曾经她也处理过其他涉及合同违约的案件,当遇到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付款责任时,她总是通过精准的证据梳理和合理的法律主张来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在本案中,她依旧延续了这种严谨的工作态度。
经法院审理查明,原告公司与被告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原告公司已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供货义务,双方就总材料款结算无争议,被告公司未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支付剩余材料款,其行为已构成违约。陈秋秀律师与团队律师主张原告公司为维权支出的保全保险费、保全案件受理费均系合理必要支出,且被告公司对该部分费用承担无异议。最终,法院全部支持原告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公司支付拖欠材料款256万余元、利息损失,以及保全相关费用共计10120元。
陈秋秀律师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始终以企业权益为核心,不仅成功为原告公司追回全部拖欠材料款,还依法主张利息损失及维权相关费用,最大限度弥补了企业的经济损失。她的专业素养和责任担当,在这起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切实维护了原告公司的合法财产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