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民间借贷 > 民间借贷纠纷维权,律师凭证据助力被告胜诉

民间借贷纠纷维权,律师凭证据助力被告胜诉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8 · 1270人看过
民间借贷专业律师 汪家道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9年
律所: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2201610739646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
咨询电话:13738846989
案例展示:13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丰富的专业经验;熟悉建筑房产、公司法务、婚姻家庭、债权债务领域的案件处理,并担任多家公司法律顾问,曾连续四个年度被浙江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授予“浙江省优秀企业法律顾问荣誉“称号”。
更多>
导读:原告毛X与被告浙江甲X公司等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毛X主张被告未还清借款及相关费用,被告辩称已还清。汪家道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通过举证质证等工作,法院最终认定案涉借款已于2015年清偿完毕,驳回了毛X全部诉讼请求。
民间借贷纠纷维权,律师凭证据助力被告胜诉

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据的真实性与证明力往往是案件胜负的关键。原告与被告提供的《借据》在内容填写上存在明显差异,对借款金额、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的认定产生了重大影响。2016年执业且拥有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的汪家道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敏锐地抓住了借据证据这一关键机会,为被告成功维权。

2022年5月17日,案件进行诉前调解登记,汪家道律师接案后,迅速开展工作。拥有二十年法律服务经验的汪家道律师深知证据的重要性,他仔细研究了双方提交的证据。在证据交换和质证过程中,对于原告毛X提交的照片,汪家道律师指出该照片仅为照片,双方未就内容达成合意,且照片中《借条》载明天元XX尚欠借款本金与起诉金额不符,成功使法院对该证据不予认可。

对于原告提交的网上银行个人明细查询及被告申请法院开具调查令的回执,因中国XX对2018年前网上银行个人明细查询是否可见附言存在相反陈述,汪家道律师主张对该两份证据均不予采纳,法院最终支持了这一观点。

在《借据》的认定上,原告与被告陈述存在差异。汪家道律师提出,天元XX提交的《借据》虽系复印件,但更具可信度。他指出,毛X与天元XX之前的借款习惯是《借据》内容均为打印无空白,而本案《借据》姓名、金额、还款时间系手写,且案涉借款系第二日交付,被告陈述因借款当日款项尚不明确,空白内容未填写,存在合理性。同时,前三份《借据》均为短期借款,在天元XX之前借款未按时归还的情况下,毛X再次出借大笔款项长达六年之久,明显与常理不符。法院最终采纳了汪家道律师的意见,对原告提交的《借据》不予采纳,对天元XX提交的《借据》复印件予以认定。

最终,法院根据经审查确认的证据,认定案涉借款已于2015年清偿完毕,驳回了毛X的全部诉讼请求。汪家道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