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原告LXX为支持被告ZX创业,向其经营的公司投资600万元,受让30%股权。然而公司发展不及预期,双方协商股权回购事宜。这里存一个法律适用上的疑难,按照相关规定,一般只有公司或股东向投资人做出保底收益或固定收益承诺,且投资方不参与公司管理经营、未变更成公司股东时,才会将投资协议认定为借款合同。而本案中原告确实是公司股东,被告也未做保底收益承诺,这就使得能否将股权回购认定为民间借贷存很大争议。辽宁宏都律所执业的王策律师接手此案后,面临着巨大挑战。
王策律师处理此案时,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他仔细研究了原被告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被告2021年2月8日微信回复中提到“再还款先冲原来入股那600万”,这表明双方有将股权回购款转化为借款的意向。接着,王策律师发现了被告出具的手写材料,上面明确写着“原LXX投资上海XX股权资金陆佰万元转为ZX个人借款”。但被告不认可该手写材料是其本人所写,王策律师果断推动笔迹鉴定。经鉴定,除落款处“LXX”签名字迹外,均是被告本人书写。庭审中,王策律师依据这些证据,精准主张双方已达成股权回购合意,并约定以偿还借款方式支付股权回购款,借贷关系成立。
最终,法院支持了王策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Z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LXX借款600万元并支付逾期还款利息。原本被告辩称双方不存民间借贷关系,若按照此观点,原告的600万元投资款能否收回存极大不确定性。而最终判决被告偿还借款及利息,这一结果成功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结合大连办案经验,处理此类股权回购转借贷案件时,证据收集至关重要。像本案中微信聊天记录、手写材料等都是关键证据,要善于从这些细节中挖掘双方达成借贷合意的证据。同时,当对方对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时,要果断运用鉴定等手段来固定证据。法律适用方面,要准确理解相关司法解释,结合具体案件事实进行精准论证,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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