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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什么时候追加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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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1 · 1315人看过
导读:强制执行中,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且股东存在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抽逃出资等情形时,可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此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财产的,也可在执行程序中被追加。
强制执行什么时候追加股东

在司法实践里,当法院的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却没有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可能就会考虑追加股东来承担责任。比如老张起诉某公司追讨欠款,法院判决公司还钱,但公司账上没钱,这时候老张就可能想追加公司股东来承担责任,那么到底什么时候能追加股东呢?下面来详细解答。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时可追加

股东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履行出资的义务。如果股东没有按时足额出资,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时,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例如,A公司的股东小李承诺出资50万,但只出资了20万,公司欠了债权人小赵80万,公司资产只有30万,无法全部偿还债务。这时小赵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小李为被执行人,要求小李在未出资的30万范围内承担责任。申请时,需要准备好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证明股东的出资情况,以及法院的生效判决等材料。

二、抽逃出资情况下可追加

股东在公司成立后,不能抽逃出资。如果发现股东有抽逃出资的行为,当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申请执行人也可以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

比如,B公司股东小王在公司成立后,将100万出资款转走用于个人消费,公司经营不善欠下债务,无法偿还。债权人小钱就可以申请追加小王为被执行人。要证明股东抽逃出资,需要收集相关的银行转账记录、公司财务账目等证据,向法院提出追加申请。

三、一人公司股东财产混同时可追加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那么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申请执行人可以追加该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例如,C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小张将公司资金和个人资金随意混用,公司欠了供应商老孙的货款无法偿还。老孙就可以申请追加小张为被执行人。老孙需要提供公司和股东资金往来的证据,如银行流水等,证明财产混同情况。

四、追加股东的流程

首先,申请执行人要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的追加申请,写明申请追加的股东信息、追加的事实和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法院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法院认为符合追加条件,会作出追加裁定;如果不符合条件,会驳回申请。

在这个过程中,被追加的股东有权利进行答辩和举证。如果对追加裁定不服,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当成功追加股东后,后续可能会面临股东对追加裁定的复议、执行过程中股东财产的查找和处置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处理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让自己的权益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服务边界清晰,责任明确,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制定合理的维权方案,帮助你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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