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绝境逆转!银行2000万优先受偿权失而复得

绝境逆转!银行2000万优先受偿权失而复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04 · 1993人看过
债务债权专业律师 刘小林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20年
律所:湖南淡远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301200710147336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875825066
案例展示:10个
律师优势:;
更多>
导读:某银行在与国有担保公司的执行异议之诉中,一审经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败诉。刘小林律师介入后,代理上诉、应对再审,最终最高法采纳其意见,为银行夺回2000万优先受偿权。
绝境逆转!银行2000万优先受偿权失而复得

某银行曾面临一场艰难的法律纠纷。20XX年,银行与抵押人A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价值5750万元的纸张作抵押。A未还款后,银行起诉申请执行。然而,湖南某国有担保公司提出质权优先受偿,市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判决银行败诉。在这绝望处境下,银行找到了湖南长沙的刘小林律师。

上诉反击

刘小林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系,拥有近二十年执业经验,承办案件超千件。他仔细审查证据,发现国有担保公司质权设立过程存在诸多疑点。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刘小林律师代理银行向省高院提起上诉。在上诉过程中,他清晰阐述银行抵押登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有力反驳了国有担保公司的主张。省高院最终采纳了他的意见,支持了银行的上诉请求,驳回了国有担保公司的诉讼请求

再审博弈

国有担保公司不服省高院判决,向最高人民法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提审本案。面对再审的巨大压力,刘小林律师没有退缩。他进一步梳理案件事实,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条文,准备充分的论据。在提审过程中,他据理力争,摆事实、讲法理,从多个角度论证银行的优先受偿权。最终,最高人民法院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作出终审判决,维持省高院的二审判决。银行成功夺回了2000多万元的贷款损失,这场艰难的法律之战以银行的胜利告终。刘小林律师也凭借此案例,其办理的民商事成功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案例。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