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与诉求
原告周X在某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购入股票,后因公司虚增营收利润致股价下跌受损,委托徐晓律师等起诉索赔59,164.59元,被告辩称损失与虚假陈述无因果关系。
二、办案关键思路
本案是系列平行案件,前期有示范案件生效判决。徐晓律师团队依据该判决标准,申请调取交易数据,委托专业机构核定损失,积极主张权利。
三、最终胜诉结果
上海金融法院判决被告公司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及佣金、印花税损失共59,164.59元,认定原告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有因果关系,被告需履行赔偿义务,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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