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程豪律师代理。程律师拥有超过十一年的法律执业经验,是律所合伙人,还是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等。他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等领域,尤其在金融犯罪、涉税犯罪及职务犯罪等复杂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辩护方面造诣深厚,承办了百余起刑事案件,取得显著辩护成效。
2009年6月11日,被告单位XX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被告人黄XX占股95万,是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戴XX负责财务及部分发货;黄XX负责采购假冒包装等;孙XX和孙XX分别负责PPR和PVC管材生产线,还喷涂假冒的“公元”“金牛”“中财”等品牌商标。2018年1月11日,警方协同质监局对该单位厂房及仓库进行查处,查获大量假冒管材、配件。经审计,被告单位自2014年至2018年期间,销售仿冒管材金额巨大,合计128XXXX9195.75元。
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程豪律师仔细研究案情,抓住关键要点。他一方面深入调查公司运营模式和各被告人职责,确定他们在犯罪中的作用大小;另一方面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情节。在庭审中,程律师提出各被告人在犯罪中并非起主要作用,且部分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等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对被告人黄XX等人判处缓刑。这个结果让当事人及其家属松了一口气。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法律干货:
1.明确法律红线:要清楚假冒注册商标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千万不能触碰。
2.积极配合调查:一旦涉案,要如实向律师和司法机关说明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3.重视律师作用:专业律师能从复杂的案件中找到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即使面临严重的法律困境,也不要放弃希望。在法律的框架内,通过专业律师的努力,还是有可能争取到较好的结果。程豪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成功辩护。他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所位于南京市集慧路18号联创科技大厦A座10楼。大家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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