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背景与执业机构情况
郑文婧律师于江苏大学完成本科学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在江苏万泉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3202111321647,服务地区为江苏徐州,联系地址位于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晴朗谷广场2号楼12层。
二、执业成果与擅长领域
执业至今,郑文婧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其深耕于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48余件,其中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33%。同时,在刑事辩护方面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处理过一起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案件和一起涉恶案件,还代理过标的过亿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三、执业理念与职务担当
秉持“专业立身、诚信尽责”的执业理念,郑文婧律师积极履行职责。现任徐州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在行业中发挥着一定的作用。
四、典型案例:人身保险合同理赔纠纷案
两名原告系死者父母,其子在校投保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意外身故保额10万元。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交通事故意外身亡,原告向保险机构申请理赔遭拒。保险机构以被保险人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机动车属于免责条款为由拒绝赔付。原告委托郑文婧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保险机构支付保险金1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五、办案经过与案件结果
代理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重点审查保险合同订立、免责条款提示说明义务、保单送达等关键事实。针对保险机构的免责抗辩,从条款提示义务未依法履行、未向投保人交付保单等核心点组织证据、拟定诉讼思路。庭审中围绕保险法及司法解释规定,充分论证保险机构免责理由不成立,清晰阐述原告主张的法律与事实依据。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机构虽将法律禁止性情形作为免责事由,但未能举证证明已依法向投保人送达保单、就免责条款尽到法定提示义务,其免责抗辩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案涉保险合同合法有效,保险事故属于承保范围。最终法院判决保险机构向原告支付保险金10万元,案件诉讼费用由保险机构承担。郑文婧律师精准抓住保险机构未履行免责条款提示与保单送达义务的关键,帮助原告成功获得全额保险金赔付。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