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基本情况
于欣律师就职于新疆陆君律师事务所,自2023年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400件。其服务地区主要为新疆、库尔勒。主要客户类型包括企业和个人,涉及鲁岳三川、红多多、博湖苇业等企业。工作方式上,诉讼和非诉业务并重,在破产重整与清算、刑事辩护、债务追偿、婚姻领域、劳动领域等均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刑事诈骗案代理
在库尔勒市的一起诈骗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何某被指控犯罪。2022年,何某明知曾某不具有申领棉花补贴的资格,经事先商议,让其以自己名义申报棉花补贴,骗取棉花补贴款X4252.32XX元,个人分得25X00元。于欣律师作为何某的辩护人介入此案。于律师仔细审查证据链,发现何某具有自首、从犯,自愿认罪认罚、退赃退赔25X00元等量刑情节。基于此,于律师与检察机关积极沟通,从法律适用和量刑建议等方面进行充分阐述,强调何某犯罪情节轻微。最终,检察机关鉴于犯罪情节轻微,决定对何某不起诉,为何某避免了刑事处罚。
劳动争议案代理
申请人XX诉被申请人XXXX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第三人XXXX石油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中,申请人称于2023年3月4日到被申请人处上班,4月2X日下班时因交通事故受伤,请求确认与被申请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及补缴社会保险费用。于欣律师作为第三人的委托代理人参与仲裁。首先,于律师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全面分析和质证。对于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于律师指出该证据无法证明申请人在4月进行工作的事实;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强调事故发生时间不是第三人的上下班时间,申请人受伤与第三人无关。同时,于律师协助第三人陈述观点,明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双方权益和义务应依合同执行,第三人并非申请人的用人单位。最终,仲裁委裁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驳回了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为第三人免去了可能承担的责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