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与执业经历
李熙律师于2012年7月毕业于西南大学,获得法学本科学历。在大学期间,她系统地掌握了法学核心知识,为后续的执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毕业后,她先后在重庆宸沛律师事务所、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任职,在不同的律所环境中积累了多元化的法律实务经验。2018年,李熙正式加入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开始了在云南普洱地区的执业生涯。
执业理念与职位
李熙律师秉持“律师以法为道,事务以恕为德”的执业理念,始终以法律为准绳,以公正和宽恕的态度处理各类法律事务。她担任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带领团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擅长领域
李熙律师擅长多个领域的法律事务,包括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劳动工伤以及房产纠纷等。在这些领域中,她都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全面、专业的法律解决方案。
处理房产合同纠纷
在房产纠纷领域,李熙律师有着出色的表现。以两起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引发的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案件为例,委托人欲购置商铺,与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普洱XX公司签订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并按约缴纳了定金和首付款。然而,被告方却拒绝签订正式买卖合同,也拒不退还已付款项。委托人在了解到案涉预售房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后,委托李熙律师代理此案。
李熙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她首先对案件事实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固定了一系列核心证据,如《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定金及首付款支付凭证、购房合同签约信息表、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地产项目预售情况的通报、律师费发票等。这些证据完整地证实了委托人与二被告签订预约合同、按约履行付款义务,以及被告方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拒不签订正式合同的事实。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多项抗辩,主张其与普洱XX公司相互独立,无案涉房源亦未收取任何款项,不应承担责任;普洱XX公司虽认可收款,但仅同意协商还款时间,未提出实质性解决方案。针对二被告的抗辩意见,李熙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发表了专业的代理意见。她指出,案涉认购协议书明确卖方为二被告,且二被告均在协议上盖章确认,协议依法生效,对二被告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普洱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能以未实际收款、主体独立为由免除合同义务。同时,被告方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书的情况下,与委托人签订认购协议并收取定金、首付款,且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已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违约责任,同时返还委托人已支付的首付款。此外,委托人因被告方违约产生的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均为实际损失,应依法予以支持。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李熙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了解除委托人与二被告签订的《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要求二被告连带返还委托人双倍定金及购房首付款,以及由二被告共同负担案件受理费的判决。虽然因委托人已选择适用定金罚则,法院对资金占用利息及律师费的诉请未予支持,但委托人的核心诉讼请求已全部实现,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这两起案件充分体现了李熙律师在房产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她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通过扎实的证据收集和专业的法律分析,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在面对被告方的抗辩时,她能够冷静应对,运用法律知识有力地反驳对方的观点,展现出了优秀的庭审辩论能力。
综上所述,李熙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的服务态度,在多个法律领域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尤其是在房产纠纷领域,她通过成功代理相关案件,为委托人解决了实际问题,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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