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徐晓律师,自2006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数千件,始终专注于中小投资者保护事业。此次在投资者诉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徐晓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为投资者成功维权。
梳理关键证据
接受委托后,徐晓律师团队第一时间梳理了原告的交易记录、上市公司公告、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关键证据,为后续维权奠定基础。
应对被告抗辩
针对被告提出的“原告交易行为与虚假陈述无因果关系”“损失由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导致”“诉讼时效已过”等抗辩理由,徐晓律师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及已有示范判决,精准确定本案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14年X月XX日,揭露日为2016年XX月XX日,基准价为8.84元。同时强调“推定信赖”原则,反驳被告关于“原告受其他利好信息诱导买入”的主张。
专业核定损失
为科学区分虚假陈述与其他因素对股价的影响,徐晓律师积极协助法院委托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采用“多因子模型法”及“事件分析法”进行损失核定。
力证中介过错
结合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徐晓律师论证了乙公司、丙公司、XXX在虚假陈述中的过错行为及应承担的责任比例。
最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采纳了徐晓律师团队的代理意见,判决各被告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投资者全额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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