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代理经验
李泽宇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八年,服务地区覆盖河北保定、张家口等地。他主要服务的客户包括企业和个人,在民事诉讼领域经验丰富,累计办案三百余件。在交通事故案件处理上,他既擅长诉讼,也能为客户提供非诉解决方案。
车险免责纠纷代理
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当事人为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XX公司,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孙XX,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刘XX等。争议焦点在于,中国XX公司认为刘XX肇事逃逸,其应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商业险免责。李泽宇作为孙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分析案情后发现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对免责条款尽到告知义务。他制定策略,强调保险公司举证不能应承担法律后果。在诉讼中,他指出一审中刘XX和刘XX自述购买保险时非本人签字,保险公司未提醒,且无证据证实是本人签字。最终,法院驳回了中国XX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即中国XX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孙XX各项损失543X3元。
事故责任比例赔偿代理
另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原告为于XX、韩XX等,被告为XX、李XX及中国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中心支公司(XX保险大同XX)。争议焦点是赔偿责任的承担及比例。李泽宇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于XX负主要责任,XX负次要责任。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先由XX保险大同XX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按30%比例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最终,法院判决XX保险大同XX赔偿原告因于XX死亡的各项费用共计1XX3X2.5元,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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