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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结算下浮率仲裁案胜诉,彰显招投标合同法律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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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6 · 145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杨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9年 职务:主任
律所:广东行诚(吴川)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8201710812126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
咨询电话:13030179365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杨龙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本科、研究生。2021年度湛江市全市优秀律师,2021-2022全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22湛江律师辩论大赛优秀辩手、2022-2023全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入库个人管理人、广东省律师辩论团团员。杨龙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丰富的辩护经验,成功办理过多起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等刑事案件。同时深耕建设工程领域,是湛江市多项重大工程项目法律顾问,办理过多起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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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当下建筑工程领域,工程款结算争议频发。本案中,广东省某公司与湛江市某局就工程款结算下浮率产生纠纷并提起仲裁。杨龙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梳理证据、提出核心抗辩,最终仲裁委驳回申请人请求,维护了被申请人合法权益,体现了法律在工程结算中的关键作用。

建筑工程行业蓬勃发展的今天,工程款结算问题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合同约定的执行、政策文件的解读等都可能引发争议。杨龙律师自2017年执业以来,深耕建设工程领域,办理过多起重大建设工程案件。此次工程款结算下浮率争议仲裁案,便是其专业能力的又一体现。

明确争议核心,精准定位焦点

杨龙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聚焦案件核心矛盾,将焦点集中在《补充协议》是否变更原合同下浮率结算条款、政府文件中“进度款不下浮”是否等同于“结算款不下浮”以及申请人主张的“合同价款变更”是否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上。这种精准的定位为后续的办案工作指明了方向。

系统梳理证据,形成完整链条

杨龙律师团队对涉案的各类证据进行了系统梳理。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到各种合同、政府函件及会议纪要,再到进度款支付凭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通过这些证据,清晰地证明了下浮率是合同实质性条款,补充协议未变更下浮率,政府文件不构成合同变更,以及申请人主张的变更违反法律规定等关键事实。

有力仲裁抗辩,维护合法权益

在仲裁庭审中,杨龙律师围绕证据和法律依据提出核心抗辩意见。强调原合同及补充协议未取消下浮率,进度款支付与结算标准概念不同,申请人主张的变更违反法律规定,且前期进度款支付情况印证了双方对下浮结算的共识。最终,仲裁委采纳了其全部抗辩意见,驳回申请人的仲裁申请,充分维护了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这起案件不仅体现了杨龙律师在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能力,更彰显了法律在规范建筑工程合同履行、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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