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各类侵权纠纷时有发生,法律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张晨阳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各类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此次健康权纠纷案件,充分展现了她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专业能力。
案件缘起
2024年7月5日晚,王XX在A幼儿园承租管理的操场跳广场舞时,被闫XX驾驶、韩XX与李XX共同推动的滑板车撞倒,导致胸12椎体压缩性骨折。王XX住院28天,出院医嘱卧床8周。王XX就各项损失提起诉讼,委托张晨阳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一审抗辩与判决
案件审理中,各被告均提出上诉抗辩。闫XX及其监护人认为王XX应担主要责任,且三期期限及费用不合理;李XX及其监护人称推动行为与损害结果因果关系切断,已尽监护义务;A幼儿园辩称已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事故与园方无直接因果关系。一审法院认定各方过错责任,判决各责任方按比例赔偿。
二审答辩与结果
各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张晨阳律师继续代理王XX参与二审。她针对各上诉人的上诉理由逐一答辩,坚持一审判决责任划分恰当、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正确。二审法院核查事实,结合举证质证情况,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明确了各方责任比例及赔偿金额,保障了王XX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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