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马学兵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专业,自2023年开始在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一定年限。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成功办理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相关案件290余件,在保险理赔领域承办案件达30余件。
他的核心执业范围包括合同纠纷、保险理赔、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争议、民间借贷、行政诉讼等。他还担任浙江省法学会科技与网络法治研究会理事、台州仲裁委调解员、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营商环境法治(政府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新华保险浙江分公司客户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大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监督官”等职务。
马学兵律师秉持“客户至上,用事实说话,用法律维权,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始终以“法行公正,智辨是非,心系苍生,律行天下”为执业座右铭,坚守专业、诚信、卓越的服务准则。
核心领域案例/服务展示
合同纠纷领域
案例一:2024年,委托人张X(化名)在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与XX健身有限公司通过口头约定达成私教训练协议,约定私教课程共9节,每节280元,合计支付费用2520元,未签订书面协议。委托人明确要求XX健身有限公司指派王X(化名)作为专属私教,后王X离职,委托人法定监护人得知后,明确拒绝该公司重新选派教练,并要求退还剩余6节课费用1680元,遭到该公司拒绝(该公司仅同意退还70%费用)。核心争议焦点为私教离职后,委托人是否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追回剩余课程费用。马学兵律师接受委托后,快速聚焦“私教服务人身属性”这一关键要点,结合委托人提交的收款凭证、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明确诉讼思路,精准提出“解除合同+全额退还1680元费用”的诉讼请求。同时全面整合收款收据、转账凭证、聊天记录及证人证言,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全程主导诉讼流程,面对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及时与法院沟通。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双方服务合同解除,XX健身有限公司全额退还委托人剩余私教费用1680元,案件受理费由该公司负担。
案例二:2024年,张X(化名)为其所有的小型新能源汽车在XX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13万余元,使用性质非营业)。保险期间内,张X之子李X(化名)驾驶该车辆,通过顺风车平台搭载两名乘客(后协商线下付款取消订单),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损、路灯杆损坏。事故发生后,XX保险公司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用于营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绝理赔,并要求张X签署放弃理赔确认书。核心争议在于李X使用顺风车平台搭载乘客的行为是否改变车辆非营业使用性质,保险公司能否据此免责。马学兵律师深入拆解案件关键要点,构建核心辩护逻辑,指出顺风车的本质是互助拼车、分摊通勤成本,与以盈利为目的的网约车营运存在本质区别,李X的接单时间、路线均与上下班通勤高度契合,未改变车辆非营业属性;事故当天虽取消平台订单,但仍按原行程接送乘客,未超出合理通勤范围,不会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车辆损失评估程序合法、机构具备相应资质,评估结论应作为定损依据。最终,法院采纳我方核心意见,判决XX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75820元及评估费5500元,累计获赔8万余元,路灯修复费因法律关系不同建议另行主张。
保险理赔领域
案例:在某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2024年,投保人刘X(化名)在投保某人身保险后,因意外受伤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既往病史为由拒绝理赔。核心争议点在于投保人是否存在故意隐瞒病史的情况。马学兵律师接受委托后,收集了投保人的病历、体检报告等相关证据,证明投保人并非故意隐瞒,而是对既往病史的理解存在偏差。同时,运用《保险法》中关于如实告知义务的相关规定进行法律论证。最终,成功促成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达成和解协议,保险公司支付了相应的保险理赔款,为投保人挽回了经济损失。
结尾
马学兵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专业背景、丰富的办案经验和独特的执业理念,在合同纠纷、保险理赔等多个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运用有效的法律策略为当事人解决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未来,他将继续秉持专业、诚信的服务态度,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