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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收货凭证,如何追回 27.2 万设备课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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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5 · 1859人看过
导读:云南 XX 公司与幼儿园买卖合同纠纷,幼儿园欠付课程款且称未收设备。汤思骑律师通过审查证据,挖掘履行事实,助力公司成功追回 27.2 万设备课程款。
无收货凭证,如何追回 27.2 万设备课程款?

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的汤思骑律师,在云南 XX 公司与昆明XXXX 开 XX 锦 XXX 幼儿园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凭借对证据的细致审查和对细节的深度挖掘,成功为当事人维权。

证据梳理与争议聚焦

20XX 年 X 月 X 日,案件立案并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汤思骑律师在接到委托后,迅速投入到对案件证据的梳理工作中。他仔细查阅双方签订的《教学课程合作协议书》,明确其中关于课程款支付、设备交付及违约责任等重要条款。在庭审质证环节,汤思骑律师对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了全面分析,发现被告虽同意解除协议和支付课程款,但以未收到设备为由,拒绝支付设备款、逾期利息律师费。这一抗辩点成为了案件的争议焦点。

细节挖掘与事实认定

面对被告“未收设备”的抗辩,汤思骑律师并未被表面说辞所迷惑。他深入审查案件细节,从原告履行合同的各个方面寻找突破口。他发现被告长期使用课程这一事实,与被告声称未收到设备存在矛盾。汤思骑律师通过收集相关的课程使用记录、沟通凭证等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被告实际上已经接收并使用了教学设备。同时,他还对原告支出律师费的相关凭证进行了仔细核实,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胜诉结果与法律依据

最终,法院采纳了汤思骑律师的观点,认定被告构成违约,案涉设备已实际交付。法院判决《教学课程合作协议书》于 20XX年 X 月 XX 日解除,被告需支付原告教学设备课程款、教学设备款及律师费等共计 27.2 万余元。汤思骑律师凭借其在证据审查和细节挖掘方面的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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