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经验丰富
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09年正式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刑事法律领域经验。他担任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等多个重要职务,还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他服务地区以北京为主,面向全国刑事领域,客户涵盖各类涉及刑事案件的个人与企业。
非法集资案辩护
在非法集资百亿元案中,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余亿元。杨XX作为公司管理人员,负责的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亿余元。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杨XX,了解案件事实。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通过阅卷全面掌握情况。开庭前,提出杨XX有自首、立功情节,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等辩护意见。虽自首和立功意见未被采纳,但鉴于杨XX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集资诈骗案代理
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王X、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义,通过多种方式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11.55亿余元。陈晓伟律师为行XX辩护,了解到案件可能涉及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定性差异。通过阅卷和分析证据,提出行XX系从犯、具有坦白和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法院最终认定行XX构成集资诈骗罪且为主犯,虽有坦白情节,但因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严重,判处无期徒刑。
寻衅滋事案成功辩护
2023年7月3日晚,张X酒后在北京市朝阳区某小区门口持钥匙划伤多辆车,损失价值九千余元。张X赔偿受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前,协助张X赔偿损失。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与检察官充分沟通,使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律师阅卷并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从张X主观恶性低、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财产损失已挽回等方面进行论证。最终,检察院对张X做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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