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周文靖律师持有执业证号136xxxxxxxx612106,就职于江西瀛赣(玉山)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江西上饶,联系地址位于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冰溪街道名人花园7栋2楼。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秉持“精准辩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深耕于刑事案件、婚姻家庭、继承、人身伤害赔偿纠纷等领域,尤其专精于刑事案件,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上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在郑X与某村委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2016年4月,某村委会为新建便民服务中心招标,郑X中标后与村委会就工程的不同部分签订《合同书》,约定了工程的开工竣工时间、承包方式、付款方式等内容。郑X按约施工并如期完工,工程也经村委会验收合格。但村委会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四十余万元经郑X多次催讨仍未支付。周文靖律师接受郑X委托后,于2025年9月向玉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办案过程中,周文靖律师围绕诉讼请求提交了充分证据,包括证明合同关系的《合同书》、证明工程合格的验收报告单、证明结算价款的《竣工结算价汇总表》(经被告盖章确认)、证明催款事实的律师函及邮寄记录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为法院采信相关事实奠定基础。在庭审中,针对村委会提出的“需审计局审计确定价款”的抗辩,周文靖律师准确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相关规定,明确双方已达成结算协议,无需再进行造价鉴定,审计行为不影响法院对结算价款的认定,成功反驳了被告的不合理抗辩。最终,法院支持了郑X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村委会支付工程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由村委会负担。周文靖律师在该案中的专业表现,体现在证据的梳理与固化、有效催款与程序铺垫、庭审抗辩与法律适用以及利息主张的精准把控等方面,为郑X合法权益的实现提供了关键保障。
应对民间借贷纠纷
某公司与章X、揭X民间借贷及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中,章X因揭X承揽工程需资金周转与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某公司预先扣除5000元“财务费”后转账。借款到期未还,章X、某公司及揭X签订《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章X应揭X要求支付六万余元后,某公司将章X、揭X诉至法院。
周文靖律师接受章X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核心争议,包括实际借款人主体认定、借款本金确定、已支付款项性质及超额利息抵扣本金主张、律师费承担合理性、利息计算标准及起算时间合法性等问题。为支撑抗辩意见,律师全面收集证据,调取章X与揭X的合作协议,收集某公司出具的收据,整理章X与揭X之间的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及聊天记录等。在庭审中,律师提出多项抗辩,虽法院未采纳“揭X为实际借款人”的抗辩意见,但认可了“预扣利息应从本金中扣除”“超额支付的利息抵扣本金”的核心主张,成功将借款本金从某公司主张的100万元降至九十万余元,且利息起算点延后至2023年10月27日,有效减少了章X的还款责任,为当事人减少了十余万元损失。周文靖律师在该案中精准定位争议焦点,搭建有效抗辩框架,全面收集关键证据强化抗辩说服力,庭审据理力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充分保障程序权利平衡双方利益格局。
综合评价
周文靖律师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丰富的经验。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他能够准确把握案件关键,运用法律规定有力反驳对方不合理抗辩,为当事人争取到应有的工程款及利息。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他通过全面收集证据、精准定位争议焦点、合理提出抗辩等方式,有效减少了当事人的还款责任。这些案例充分体现了他在民事纠纷领域的专业性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反映出他始终秉持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法律实践中不断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