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与执业起步
于欣律师拥有扎实的法学教育背景,本科毕业于新疆大学,后在西北政法大学深造获得研究生学位。2023年,于欣开启了他的律师执业生涯,执业证号为165xxxxxxxx672614,现就职于新疆陆君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主要为新疆库尔勒,联系地址位于库尔勒市金兰大厦4楼。
案件承办数量与执业理念
尽管执业时间不长,但于欣律师展现出了极高的办案效率和专业能力。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他秉持着“成已达人,知可以战与不可以战者胜”的执业理念,以专业成就客户,在处理案件时,能够以理性判断诉讼策略,严格在证据与程序的框架内为客户实现正义。
社会身份与影响力
于欣律师不仅在实务中表现出色,还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他是新疆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创始人,为众多需要法律帮助的人提供了支持和援助。同时,他还是抖音认证法律博主,通过网络平台普及法律知识,让更多人了解法律、运用法律。
诈骗罪辩护案例
在库尔勒市一起诈骗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何XX明知曾XX不具有申领棉花补贴的资格,经事先商议,让其以自己名义申报棉花补贴,骗取棉花补贴款X4252.32XX元,个人分得25X00元。于欣律师作为辩护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了充分有效的法律帮助。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从犯,自愿认罪认罚、退赃退赔25X00元等量刑情节。最终,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鉴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何XX不起诉。这一案例体现了于欣律师在刑事案件辩护中,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情节,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的结果。
开设赌场罪变赌博罪且证据不足不起诉案例
和静县一起案件中,被不起诉人XX因涉嫌开设赌场罪,先后被博湖县公安局和和静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案件移送起诉后,于欣律师作为辩护人,深入分析案件证据。博湖县公安局移送起诉认定XX伙同他人在赌场内向参赌人员提供资金兑换服务,涉嫌赌博罪。但经检察院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无证据证实向XX与XX借款的参赌人员王XX构成赌博罪。最终,和静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认定XX涉嫌赌博罪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XX不起诉。这一案例展现了于欣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对证据的严格审查和精准判断能力,能够通过合法合理的辩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故意伤害罪不起诉案例
在库尔勒市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中,被不起诉人陈XX与被害人因车辆调头一事发生口角并互相殴打,造成被害人右眼眼睑肿胀、鼻肿胀明显、右侧上颌处红肿,经鉴定被害人双侧鼻骨骨折属轻伤二级,右眼外伤属轻微伤。案发后,陈XX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于欣律师作为辩护人,指出陈XX具有自首情节,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具有悔罪表现。最终,库尔勒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陈XX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其不起诉。这一案例体现了于欣律师在处理故意伤害类案件时,能够全面考虑案件的各种情节,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理。
综上所述,于欣律师在执业短短几年内,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刑事案件及民商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在多个案件中的成功辩护,不仅为当事人避免了刑事处罚,也体现了他在法律专业领域的精湛技艺和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坚定维护。相信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他将继续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