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在生活中可能都遇到过借钱的事儿,朋友、亲戚遇到困难,伸出援手借钱救急,这本来是很正常且温暖的事儿。可有时候就会碰到不地道的人,借了钱之后却否认借款这一回事儿,让出借人那是有苦说不出。这种情况下,到底该由谁来承担举证责任呢?是出借人得证明自己借了钱出去,还是借款人得证明自己没借呢?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聊聊这个法律问题。
一、民间借贷中的一般举证规则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出借人如果主张借款事实存在,要求债务人还钱,那么首先就需要由出借人来承担举证责任。出借人要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以及借款已经实际交付。比如常见的借条就是证明借款合意的直接证据,如果有借条,上面写明了借款金额、借款时间、还款时间等关键信息,那就是很有力的证据;借款的交付也得有证据证明,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转账记录能清晰地显示出款项的流向和金额,也是重要的证据。举例来说,小李借给小张5万块钱,小李有小张写的借条,还有银行给小张转账5万的记录,那么小李就初步完成了举证责任。
二、没有借条时的举证要点
可现实中,好多人借款都比较随意,可能没打借条,这时候出借人就得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借款事实。比如聊天记录,如果借款时双方通过微信或者其他聊天软件交流过借款的事情,记录中能明确体现借款的金额、用途、还款时间等内容,这也可以作为证据。还有电话录音,如果在催款过程中录下了债务人承认借款的内容,同样能起到证明作用。比如小王没让小赵打借条就借了2万块钱给小赵,之后小王通过微信催小赵还钱,小赵在微信里承认了借款这回事儿,这个微信聊天记录就是很好的证据。
三、债务人反驳时的举证责任
当出借人完成初步举证责任后,如果债务人否认借款事实,那么债务人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反驳。比如债务人说这笔钱不是借款,而是出借人偿还自己之前的债务或者是其他性质的款项,这时候债务人就得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说法。要是债务人拿不出证据,仅仅是口头否认,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债务人的辩解的。比如小陈拿出借条和转账记录证明借给了小孙3万块钱,小孙却说这3万是小陈之前欠自己的货款,但小孙没有提供任何小陈欠他货款的证据,那这种情况下法院大概率会认定借款事实成立。
四、证明力的判断与综合认定
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综合判断,看证据的证明力大小。证据的证明力要从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等方面来考量。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存在明显的瑕疵,或者证据之间相互矛盾,那么其证明力就会大打折扣。比如一份借条的笔迹被怀疑不是债务人所写,经过鉴定确实不是,那这个借条的证明力就没有了。法院也会结合双方的交易习惯、经济能力、款项来源等因素,综合认定借款事实是否存在。
在借款纠纷得到初步判定后,后续还可能会有新的状况发生。比如,即便法院判定出借人胜诉,债务人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还款判决。又或者,债务人如果有新的证据出现,还可能会申请再审。这些后续情况如处理不当,都会让出借人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这时候就可以到律图网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他们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作用。他们会根据你的具体案件情况,给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帮你处理后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让你在维护自身权益的道路上更有保障,更有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