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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诉讼时第三人财产可保全的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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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08 · 1748人看过
导读:撤销权诉讼中,若第三人的财产与案件存在关联,且满足一定条件时可进行保全。具体情形包括:当债务人实施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第三人因此获利,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为防止第三人转移财产使将来判决难以执行,就可以申请对第三人财产进行保全。
撤销权诉讼时第三人财产可保全的具体情形

打官司的时候,很多人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自己提起了撤销权诉讼,想让法院把某些财产保全起来,可又不确定第三人的财产能不能保全。毕竟在实际的法律纠纷中,财产关系错综复杂,第三人的财产可能和案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那么,到底在哪些具体情形下,撤销权诉讼时第三人财产可以被保全呢?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

一、第三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情形

当第三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时,第三人财产可被保全。比如,债务人在知道自己有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房产低价转让给第三人,且第三人明知该转让行为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仍与债务人达成交易。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就可以申请对该房产进行保全。因为第三人与债务人的恶意串通行为,使得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面临风险,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院通常会支持对第三人财产的保全申请。

二、第三人无偿取得债务人财产情形

如果第三人是无偿取得债务人的财产,那么在撤销权诉讼中,该财产也可能被保全。例如,债务人将自己的车辆无偿赠送给第三人,而此时债务人还有大量债务未偿还。债权人发现后提起撤销权诉讼,由于第三人是无偿取得财产,其取得财产的行为没有付出相应的对价,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了损害,所以法院有可能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对该车辆进行保全。

三、第三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取得财产情形

当第三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取得债务人的财产时,也符合可保全第三人财产的情形。比如,市场价值50万的商铺,债务人以10万的价格转让给第三人,这种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交易,很可能是债务人故意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债权人在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可以申请保全该商铺。法院会综合考虑交易价格、市场行情等因素,判断该交易是否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若认定确实存在损害,就会支持财产保全申请。

四、财产保全的申请与操作要点

债权人要申请对第三人财产进行保全,首先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的财产保全申请,说明保全的理由和具体财产信息。同时,要提供相应的担保,以防止因错误保全给第三人造成损失。在申请时,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证明债务人与第三人交易行为的合同、转账记录等,以证明符合上述可保全的情形。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会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

撤销权诉讼中第三人财产保全后,可能会面临第三人提出异议的情况,也可能涉及到财产保全期限届满后是否继续保全等问题。这些后续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妥善处理后续事宜,让你在维权道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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