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基本情况
陈军李律师执业于贵州大局律师事务所,其执业证号为1520xxxxxxxxx7636,服务地区为六盘水,联系地址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街道双水小广场。他拥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一直秉持“当事人利益至上”的原则,对待每一起案件都兢兢业业,仔细分析法律细节,为当事人制定最有效的策略,力求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
专业服务特点
在法律服务方面,陈军李律师具有显著的特点。他能够对案件进行精准把握,为当事人提供清晰的法律路径分析,让当事人在复杂的法律事务中明确方向。同时,他注重与当事人用心沟通,会用通俗的语言讲解复杂的法律问题,使当事人能够清楚明白整个案件的情况和法律程序。并且,他不放过任何对当事人有利的细节,全力以赴维护当事人的最大利益。陈军李律师愿以专业为盾,以诚信为剑,为当事人在法律之路上拨开迷雾,保驾护航。
担任社会职务
2022年,陈军李律师担任了六盘水市民法典宣讲团成员。这一职务体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得到了社会的认可,也反映出他在普法宣传方面有着积极的贡献。通过参与民法典宣讲,他能够将专业的法律知识传递给社会大众,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处理合同相关纠纷
陈军李律师擅长处理合同纠纷等案件,其中“好意搭乘引发交通事故后,已达成赔偿协议再诉被驳回案”就是典型代表。在这起案件中,其代理的被告AXX与原告BXX等系亲戚关系。2019年6月16日,AXX好意搭乘F某(原告BXX之父)与案外人G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导致F某死亡。经交警认定,AXX承担主要责任,G某承担次要责任,F某无责任。案外人G某的车辆投保了保险,原告方与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并获得赔偿。2019年底,AXX与原告方经家族协商签订《证明》,明确事故相关费用已结清,双方赔偿事宜了结。但2024年8月,原告方突然起诉要求AXX赔偿各项损失。
案件处理过程
接受委托后,陈军李律师迅速开展案件处理工作。他多次与委托人AXX深入沟通,了解事故发生的完整经过、事后协商情况、费用支付细节以及《证明》签订的背景,确认AXX已支付1万元医疗费及约5万元安葬相关费用,且一直履行对原告DXX的赡养义务。在证据收集与核查方面,他重点收集并核实了《证明》原件及相关签字人员信息,该《证明》由双方当事人及多位家族成员、见证人签字捺印,真实有效;同时调取了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该决定书因AXX已积极赔偿并取得原告方谅解而作出对AXX不起诉的决定;此外,核查了原告方与保险公司的调解协议及理赔支付凭证,证实原告方已获得相应保险赔偿。
制定有效辩护策略
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陈军李律师确定了核心辩护思路。一是强调双方已通过家族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并签订《证明》,事故相关事宜已了结,AXX无再行赔偿的义务;二是对原告诉状中部分签字及委托律师的真实性提出合理质疑,请求法院核实,避免虚假诉讼;三是主张原告方在已获得保险赔偿且双方纠纷已处理完毕的情况下再次起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在庭审中,他清晰呈现相关证据,围绕辩护思路充分发表辩论意见,详细阐述《证明》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原告方起诉的不合理性,有力反驳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同时配合法院核实相关事实。
案件最终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关系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按约定履行义务。本案中,原、被告双方系亲戚关系,AXX系好意搭乘F某,事故发生后AXX积极赔偿相关费用,双方已通过家族协商签订合法有效的《证明》,明确事故费用已结清,纠纷了结。且原告方已获得保险公司相应赔偿,现针对已处理完毕的纠纷再次起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原告方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应承担不利后果。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BXX、C某、DXX、EX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由原告方负担。这一案件结果表明陈军李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有效的证据收集和合理的辩护策略,成功维护了委托人AXX的合法权益。
陈军李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有效的办案方法,在多个法律领域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展现出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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