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债务的承担规则如下:
一、共同债务的法定范围
依据《民法典》第1064条,共同债务包括三类:
1.共同意思表示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如补签、口头认可)的债务;
2.家庭日常需要债务:一方婚内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如衣食住行、子女教育、老人赡养)所负债务;
3.共同生活/经营债务:一方婚内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需要,但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如共同创业、投资)的债务。
二、离婚时的承担规则
根据《民法典》第1089条:
对外连带责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债权人可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全部清偿(即使双方离婚,也不影响债权人权利);
对内分担: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双方可协议分担比例;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债务性质、双方经济状况判决。但内部约定仅约束夫妻双方,不能对抗债权人(除非债权人书面同意放弃对一方的追偿)。
简言之,离婚不免除夫妻对共同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内部约定仅作为追偿依据,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
二、夫妻离婚时抚养费之外还有别的费用吗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离婚时除抚养费外,还可能涉及以下费用:
一、子女相关额外支出
抚养费法定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42条),但超出原定数额的大额支出需另行处理:
如子女患重大疾病产生高额医疗费、需特殊教育(私立校学费、大额专项辅导费)等,若超出原定抚养费范围,可诉请增加抚养费(《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58条)。
二、夫妻间费用
1.财产分割补偿:共同财产分割中,一方取得不动产等大额财产时,需向另一方支付折价补偿款;
2.离婚损害赔偿: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等过错,无过错方可主张损害赔偿(《民法典》第1091条);
3.经济帮助:一方离婚后生活困难(如无住房、丧失劳动能力),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如房屋居住权、钱款)(《民法典》第1090条);
4.共同债务承担: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清偿,若一方单独偿还,可向另一方追偿(《民法典》第1089条)。
以上费用需结合具体案情认定,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协商或诉讼明确责任。
三、夫妻离婚时公司的钱应如何去分
夫妻离婚时分割公司相关财产,需遵循公司法人独立原则与夫妻共同财产规则,核心步骤如下:
一、区分公司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边界
公司是独立法人,其账户资金属公司资产,夫妻不得直接分割。需通过股权价值或婚姻期间公司利润实现分割,避免侵害公司债权人及其他股东权益。
二、界定股权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1.婚内取得股权:若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受让股权,或婚前股权婚后经双方经营管理产生的增值(非自然增值),均属共同财产;
2.婚前个人股权:仅自然增值(如市场行情波动)归个人,婚后因经营行为产生的收益(如分红、主动增值)属共同财产。
三、股权分割的具体方式
针对有限责任公司(常见类型):
1.折价补偿:协商一方取得股权,向另一方支付股权评估价值的50%补偿(需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股权转让:双方均放弃股权时,转让给第三方,分割转让价款;
3.按份持有:经其他股东同意,双方各持对应股权比例(需符合公司章程)。
针对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直接分割资产份额或协商转让后分割价款。
四、公司利润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公司已分配利润或未分配利润(经审计确认),按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另有约定除外)。
关键注意事项
需委托专业机构评估股权价值,避免主观定价;分割时需遵守《公司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公司章程,确保程序合法。具体方案需结合公司类型、股权取得时间等细节细化。
(注:本解答为一般性规则,具体案件需结合证据进一步分析。)
当探讨夫妻离婚时共同债务谁承担的问题,除了明确债务承担主体,还有一些关联情况值得关注。例如,共同债务在离婚后若一方承担了全部债务,是否有权向另一方进行追偿?依据法律,这种情况下承担全部债务的一方是可以向另一方追偿其应承担份额的。另外,若在离婚时未对共同债务进行处理,后续又该如何解决?这也需要遵循相关法律程序来妥善处理。若你对于夫妻离婚共同债务承担及后续问题还有疑问,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更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