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情况
李鉴春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扎实的法学专业学习为他日后的法律执业生涯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使其在法律知识体系的构建上更为全面和深入,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条文处理各类案件。
执业基本信息
李鉴春律师于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他的执业证号为1411xxxxxxxx70435,目前执业于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担任该所的主任律师。其服务地区主要为河南周口,律所联系地址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交通路中段百盛国际大酒店25楼。
教学与社会职务
在2010年2012年期间,李鉴春担任周口师范学院经济管理系经济法学特聘讲师。这段教学经历不仅让他有机会将自己的法律知识传授给更多人,也进一步加深了他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和掌握。同时,他还是河南法治建设法学专家智库专家以及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地方的法治建设和政府的法律事务处理。
案件总体情况
执业至今,李鉴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长期的办案过程中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他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其中,尤为专精于侵犯人身、侵犯财产、侵犯知识产权案件,这类案件占其刑事辩护案件的比例约为50%。此外,在掩饰隐瞒、帮信、诈骗、非法经营、开设赌场、强奸等细分类型案件上,他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在职务犯罪领域,他同样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职务犯罪案件达40件,主要集中在职务侵占案件,占比约60%,并且熟悉贪污、受贿等关联案件的处理。
开设赌场案案情
在李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中,公安机关查明,自2020年5月起,刘某、王某等人设立A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开设网络赌博平台,并招募银商协助进行游戏道具与人民币兑换业务,该公司累计获利250余万元。李某于2021年1月起设立银商工作室,在明知平台系用于赌博的情况下,为赌客提供租号、道具买卖等服务,侦查认定其获利60余万元。
审前介入争议
2022年2月18日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辩护人李鉴春及时阅卷并与检察机关沟通案情。检察机关初步审查认为李某获利金额达200余万元,涉及赌资900余万元。李鉴春迅速将辩护重点锁定于“获利认定”与“赌资计算”两大核心问题,为后续的辩护工作明确了方向。
审查起诉协商
通过多次与检察机关进行专业沟通,李鉴春提出的辩护意见得到了部分采纳。检察机关认可后台数据存在混乱,直接认定获利金额依据不足,同意以更具客观性的赌资作为指控基础;同时同意将赌资范围限缩为“收购道具金额+充值金额”,排除其他间接或重复计算部分。然而,因当时缺乏同类案件缓刑判例,2022年3月12日李某仍签署了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3年的认罪认罚具结书。
审判阶段突破
案件进入法院后,李鉴春通过当面及电话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并系统提交类案判决作为参照,重点论证李某属从犯,参与时间较短,情节相对较轻;已全额退出违法所得,悔罪表现切实;在认罪认罚基础上,适用缓刑更符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终,合议庭采纳了李鉴春的辩护意见。2022年5月8日,李某重新签署具结书,量刑建议调整为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法院判决结果与上述建议一致。
辩护要点总结
在李某被控开设赌场案中,李鉴春的辩护成效显著。他精准识别辩点,在认罪认罚框架下,聚焦数额认定这一可协商关键,有效降低了指控规模;分阶段持续推动辩护工作,在检察环节争取事实与数额的客观认定,在审判环节侧重量刑情节与类案参照,逐步实现辩护目标;善用司法协商机制,通过专业沟通与案例支撑,打破“类案无缓刑”的惯性思维,最终为当事人获得了缓刑判决。这充分体现了李鉴春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即使在认罪认罚程序中,也能通过专业、精细、分步骤的有效工作,积极影响案件结果,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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