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背景与执业领域
蒋顺花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自学考试),2012年起就职于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是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她现任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重大案事件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还曾是兴义市2019年度“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获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2012-2022年突出贡献奖。其执业领域专注于建设工程等合同类纠纷、家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公司法务及企事业单位非诉法律事务。
二、合同无效折价补偿纠纷案详情
2023年3月21日,原告甲公司与被告公司签订《安龙县养生谷已建项目前期运营筹备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原告自筹资金开展前期运营筹备工作,若未成为项目实施主体,被告需按实际投资发票及审计结算结果支付前期投入资金。原告委托乙公司履行筹备工作,累计投入598,605.49元。因原告未成为项目最终实施主体,2023年7月5日完成项目现场移交,但被告以协议无约束力、原告未实际投资等为由拒付费用。原告委托蒋顺花律师等提起诉讼,诉求被告支付前期运营筹备费、资金占用费、审计费并承担诉讼费。
三、律师代理思路与核心工作
接受委托后,蒋顺花律师以“夯实证据链条、厘清合同性质、反驳抗辩理由”为思路,锁定两大争议焦点。首先,梳理核心证据明确合同性质,虽协议名为框架协议,但明确了权利义务且原告已实际履行,蒋律师预判协议可能因未履行招投标程序被认定无效,提前规划“合同无效仍需折价补偿”思路。其次,强化资金投入事实反驳被告抗辩,通过《授权委托书》、费用发票等形成完整资金投入证据链,证明审计报告合法有效。
四、应对司法鉴定与庭审代理
案件审理中,被告对原告单方审计报告申请司法鉴定却未按期缴纳鉴定费,蒋顺花律师依据相关规定提出被告需承担举证不能后果。庭审中,蒋顺花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发表代理意见,指出协议虽无效但被告应承担折价补偿责任,原告证据完整,被告应支付资金占用费。
五、案件结果与意义
法院完全采纳蒋顺花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前期运营筹备费598,605.49元及资金占用费,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此案件展示了蒋顺花律师在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专业应对能力和扎实的法律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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