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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不属于赔偿范围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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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2.04 · 1865人看过
导读: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有以下几种不在赔偿范围的情况:一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垫付抢救费用后可追偿,财产损失不赔;二是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仅垫付抢救费用并追偿,其他损失不赔;三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事故,垫付费用可追偿,财产损失不负责;四是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失,交强险不担责。
交强险不属于赔偿范围的有哪些

一、交强险不属于赔偿范围的有哪些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存在以下不属于赔偿范围的情况: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未获合法驾驶许可或醉酒驾驶时发生事故,交强险在垫付抢救费用后,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财产损失不予赔偿。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车辆被盗抢后肇事,交强险仅在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对其他损失不赔。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主观故意制造事故,交强险垫付抢救费用后可追偿,财产损失不负责赔偿。

4.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若损失是受害人故意导致,如“碰瓷”,交强险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强险不在赔偿范围的情况法律如何界定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情形交强险不负责赔偿或垫付:一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是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前三种情况,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此外,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损失;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等各种间接损失;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交强险也不负责赔偿。

三、交强险免责情形的法律界定标准是什么

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交强险免责情形有明确法律界定。一是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驾驶;二是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三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

发生以上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需注意,这里仅针对财产损失免责,对于人身伤亡,在司法实践中,受害人仍可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保险公司赔偿后可向致害人追偿。

当探讨交强险不属于赔偿范围的有哪些时,我们还需了解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比如,若事故是被保险人故意制造的,交强险同样不会赔偿。另外,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交强险也不在赔偿范围内。这些特殊情形都需要大家格外留意。在实际生活中,交通事故情况复杂多样,你或许还对交强险在特殊事故中的赔偿判定、未涵盖范围的处理方式等存在疑问。若有任何困惑,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员会为你详细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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