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律师,履历不凡
高鹏律师执业于广东华商(义乌)律师事务所,自2021年开始踏上执业之路。他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多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其拥有1330xxxxxxxxx7052的执业证号,服务地区主要为义乌,联系地址是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金融6街福田银座b座36楼。
不仅如此,高鹏律师身兼多项职务,他是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华商律师事务所全国经济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华商(义乌)律师事务所青工委副主任以及金华市社区矫正讲师团讲师。他始终恪守“仗义执言,以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为已任”的准则,坚持“不信不立,不诚不行!”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客户争取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二、跨境售毒食品案爆发
随着减肥市场的火热,不良商家为逐利,在减肥食品中添加有毒有害成分,危害消费者健康。本案中,长期在韩国生活的朱X,受当地市场影响,错误认为某些含违禁成分的减肥产品非禁药。2022年6月至2023年10月,朱X购得含麻黄碱、咖啡因等违禁成分的减肥保健食品,明知其违禁仍售卖,销售金额达77000余元,获利5000余元。还有陈X、李X同样参与销售此类食品。2023年9月,消费者徐X报警称服用减肥药身体不适,朱X等三人相继被抓,到案后均如实供述并认罪认罚。
三、律师精准辩护
高鹏律师作为朱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行动。他多次会见朱X,详细询问案件细节,查阅大量材料,全面认识案件事实。并深入分析案件焦点,考虑到朱X长期在韩国生活,对产品危害性认知不足,主观恶性小;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积极退赃,悔罪态度好;且怀有身孕已到预产期等因素。结合这些情况,高鹏律师制定了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为原则的辩护方案,请求法院对朱X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四、判决结果彰显价值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但鉴于其如实供述、认罪认罚、预缴违法所得等情节,予以从轻处罚。尤其考虑到朱X的特殊情况,采纳了高鹏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朱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陈X、李X也获相应缓刑判决。三被告人违法所得被追缴,相关物品被没收,且禁止在缓刑考验期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在这个案件中,高鹏律师深入的案件分析和精准的辩护策略,成功为朱X争取到了从轻处罚和缓刑的结果,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法律公平正义,同时本案的处理结果也对社会公众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推动了法治宣传教育。高鹏律师以其专业素养、实践经验和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成为客户值得信赖的法律同行者。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