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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属管辖的几种情况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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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6 · 1305人看过
导读:专属管辖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我国专属管辖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不动产纠纷,因不动产相关物权纠纷及特定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二是港口作业纠纷,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三是继承遗产纠纷,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专属管辖具排他性,排除当事人协议选管辖法院的权利。
专属管辖的几种情况是什么

一、专属管辖的几种情况是什么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在我国,专属管辖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不动产纠纷: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2.港口作业纠纷: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3.继承遗产纠纷: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专属管辖具有排他性,排除了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权利。

二、专属管辖之外还有哪些特殊管辖情况

专属管辖之外,特殊管辖主要有:

1.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若合同对履行地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等。

2.侵权纠纷: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3.运输合同纠纷: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4.运输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由事故发生地、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5.票据纠纷: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三、专属管辖外特殊管辖适用条件有哪些

专属管辖外的特殊管辖,常见适用于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案件。

合同纠纷,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合同双方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从其约定。

侵权纠纷,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此外,运输合同纠纷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运输侵权纠纷由事故发生地、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当了解专属管辖的几种情况是什么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专属管辖与其他管辖规定发生冲突时如何处理,当案件涉及专属管辖又有其他管辖连接点时,法律优先适用专属管辖规定以保障特定案件的审理。另外,专属管辖案件的上诉程序也有其特殊性,上诉法院在审理时会更严格审查专属管辖的适用。如果您在遇到涉及专属管辖的案件时,对这些关联问题存在疑问,或者不清楚专属管辖在具体案件中的准确应用,别让疑惑困扰您。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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