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业履历,经验丰富
魏潭良律师自2018年开始在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1410xxxxxxxxx2884,服务地区为河南-郑州,联系地址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双子塔南塔55楼。她毕业于河南警察学院,本科学历。执业至今,魏潭良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二、专业领域,专精刑事
魏潭良律师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100余件,尤为专精于诈骗类、走私类、涉黄案件。她秉持“心存敬畏,行有所止。拼尽全力,不留遗憾”的执业理念,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三、职务头衔,实力见证
魏潭良律师担任盈科全国经济犯罪防范与辩护法律服务中心郑州中心副主任,同时也是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刑民交叉法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还是郑东新区律工委刑事委员会委员。这些职务和称谓不仅是对她专业能力的认可,也体现了她在行业内的影响力。
四、典型案例,显著成效
在河南省XX市人民法院审理的(20XX)豫01XX刑初XXX号案件中,XX足浴店老板及员工涉嫌组织、协助组织卖淫。被告人冯XX作为XX足浴客户经理,被指控犯协助组织卖淫罪。魏潭良律师担任冯XX的辩护律师,在检察院量刑建议3年的情况下,成功将刑期降至1年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减少了16个月,辩护效果显著。同案其他被告人中,组织者(主犯)刘X被判处11年(罚金600万),郭XX被判处9年(罚金20万),杨X被判处8年(罚金10万);协助组织者(从犯)吴XX被判处3年6个月,李XX被判处3年,王XX被判处2年,陈XX、赵XX、彭XX等被判处1年6个月;窝藏罪的李X、孙XX被判处2年。
五、判决结果,维护公正
法院审计认定足浴店卖淫人员提成收入超过XXX元,因具体分成比例无法查明,按“有利于被告人”原则,认定全案组织卖淫犯罪数额为提成收入的两倍以上。最终,主犯刘X等人的违法所得被依法追缴,扣押作案工具由公安机关处理。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魏潭良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她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最有利的判决结果,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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