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勇,四川迈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凉山州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高级合伙人。自2005年起执业,执业证号为151xxxxxxxx243091。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成功办理刑事相关案件300余件。他毕业于四川大学,在四川凉山地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其联系地址为凉山西昌市月海路2段13号19栋五楼。
深厚刑事辩护经验积淀
郑勇律师近二十年专注刑事辩护,办理了500+贪污、受贿、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贩卖运输毒品、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开设赌场等重大及普通刑事案件。他对案件判断准确,对证据分析透彻,法庭辩护有理有节,让许多案件当事人被取保候审、不予起诉或被判处缓刑,充分彰显了一名刑事辩护律师的高度责任心。
典型案件助力无罪判决
在博某抢劫杀人案中,辩护团队紧密协作,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重审仍然认定有罪后,郑勇律师发挥专业能力,最终二审直接改判博某无罪,成功为当事人洗脱罪名,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多起案件获不予批捕或不起诉
在张某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涉案汽车机油3000多万元)、吴某滥伐林木案、杨某串通投标案(涉案金额2800万元)、崔某故意伤害案、宋某生产销售假药案(涉案金额30多万元)中,郑勇律师提出如证据不足不应批捕、行为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等辩护意见,均被检察机关采纳,使得当事人获得不予批捕或不起诉的结果。
免刑与缓刑判决彰显实力
何某窝藏包庇案中,郑勇律师提出何某系胁从犯、有自首情节等可以免于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判决何某免于刑事处罚;束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毛某贩卖毒品案等案件中,他提出被告人系被动参与、作用较小等辩护意见,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判决或死缓改判的结果。在阿某贩卖毒品案中,二审成功发回重审,重审改判退还阿某60万元个人财产。
开设赌场罪成功缓刑辩护
在被告人李X开设赌场罪一案中,郑勇律师经会见被告人、查阅案件材料后,建议被告人认罪认罚,与承办检察官、主审法官充分沟通,发表罪轻辩护意见,最终合议庭采纳其意见,判处李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切实为当事人减轻了刑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