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有这样一位专业且值得信赖的律师,他就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程豪律师。程豪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法学学士学位,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系统的专业训练。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超过十一年的法律执业经验。
程豪律师不仅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还担任着南京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委员、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等重要职务。他还是南京青年律师卓越人才特训营成员、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培训工程成员,这些都足以证明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行业影响力。
程豪律师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致力于维护当事人的最高权益。他凭借深厚的刑事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在多起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得到了司法机关的采纳,取得了显著的辩护成效。他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尤其在金融犯罪、涉税犯罪及职务犯罪等复杂、专业性强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辩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专业造诣。
接下来,我们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看看程豪律师在实际办案中的出色表现。在卢XX故意泄露国家秘密、受贿案中,被告人卢XX原是XX省公安厅技术侦察总队主任科员,在20XX年1月至4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违规调取通信资料并泄露给他人,收取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07,108.02元。案发后,南京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卢XX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受贿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程豪律师作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围绕罪数认定、受贿数额计算以及量刑情节等多个核心问题展开了精彩辩护。在罪数辩护方面,他提出被告人卢XX泄露国家秘密的目的是为了收受财物,两个行为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的牵连关系,应构成“牵连犯”,依法应“择一重罪论处”,而非数罪并罚。在受贿数额辩护上,他主张卢XX向吴X的借款9,000元应从受贿总额中扣除,部分短信查询费用也应剔除。在量刑情节辩护时,他强调卢XX具有自首情节,提交表彰材料证明其工作表现突出、系初犯,指出其已全额退赃及家庭困难情况,还提及卢XX有检举他人犯罪的线索争取构成立功。
虽然法院最终未完全采纳程豪律师关于罪数认定、受贿数额扣减的观点,但他在案件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价值。他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为被告人提出了所有可能成立的辩护点,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程序正义,防止冤错案件的发生。他将案件的法律适用难点和事实认定疑点清晰地呈现给法庭,推动法院审慎裁判,使判决理由更加充分、严谨。更为重要的是,他对“自首”情节的坚持和阐述最终被法院采纳,成为被告人获得从轻处罚的最关键法定情节,关于“退赃”的辩护意见也得到法院认可,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更宽大的处理。此外,他提交的表彰材料及陈述的家庭困难情况,虽未被直接作为量刑依据,但体现了人文关怀,展现了被告人的多面性。
程豪律师以其丰富的办案经验、专业的法律素养和高度的责任心,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无论是刑事辩护与刑事控告,还是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他都能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