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登,浙江群恒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自2014年起就踏上了律师执业之路。他毕业于云南民族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
在他承办的众多案件中,有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令人印象深刻。原告方是肖XX等五人,他们是原杭州XX经营部经营者李XX的继承人,被告则是深圳市XX公司。这起案件围绕XX银行大楼装修工程的石材供货合同展开,原告按约提供了石材,但被告却辩称已付清全部货款,还提出了诸如质疑原告主体资格、主张超过诉讼时效等多项抗辩。
面对这种复杂的情况,潘登律师迅速投入工作。他先是收集整理了石材供货合同、结算清单、相关判决书等关键证据,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为了解决因原经营者李XX死亡带来的主体资格问题,他通过(20XX)浙XX终字第10XX号民事裁定书确认了原告的适格诉讼主体地位。在应对被告对结算清单真实性的质疑时,他坚持主张结算清单加盖被告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具有法律效力,还积极应对被告提出的公章鉴定申请,从证据形式上完成举证要求。在三次庭审中,他围绕合同效力、结算清单真实性、工程量计算等核心争议点展开有力辩论。
最终,杭州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虽然认定的货款金额较原告主张有所减少,但潘登律师成功推翻了被告“已付清货款”的主张,为当事人挽回了690236.60元的损失,其中直接挽回的经济损失达60余万元。
潘登律师一直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从这起案件就能看出,他对待每一个案件都极为认真负责,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在复杂的技术鉴定与法律认定之间找到平衡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合同领域和债权债务领域都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践行着一名律师的使命。
潘登律师联系方式可在律图等专业法律服务平台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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