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共同债务能让一方承担吗
离婚时共同债务可以约定让一方承担,但该约定仅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
依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若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约定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
不过,当债权人向夫妻双方主张债权时,即使有内部约定,夫妻任何一方都不能以该约定为由拒绝向债权人履行还款义务。一方承担债务后,可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追偿。所以,虽然内部可约定一方承担,但对外仍需遵循法律对债权人的保护规定。
二、离婚时共同欠债房产怎么办理
首先要明确债务性质,区分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若为共同债务,房产处理方式如下:
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就房产及债务分担自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按协议履行。
诉讼分割:协商不成则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房产具体情况,如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房产归属。对于共同债务,一般会判决双方共同承担。若房产判给一方,该方需承担共同债务中相应份额;若房产变卖,所得价款先偿还债务,剩余再分割。总之,离婚时共同欠债房产的处理需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以公平合理解决纠纷。
三、离婚时共同还贷房产增值部分如何分
首先需明确,婚后共同还贷及房产增值部分依法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计算方式如下:
1.先确定共同还贷本息数额。
2.再计算房产增值率,公式为:(离婚时房屋价值÷结婚时房屋价值-1)×100%。
3.共同还贷房产增值部分=共同还贷本息数额×房产增值率。
分割时,一般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比如一方婚前付首付购买房产,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法院可能会判决房屋归首付方,但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合理补偿,以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离婚时共同债务能让一方承担吗?首先需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是核心前提。只有为家庭日常生活、共同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才属于需共同承担的范畴;若为一方个人挥霍、赌博等非法活动所负,本就不属于共同债务,无需另一方担责。其次,即便属于共同债务,夫妻内部可约定由一方承担,但该约定仅对内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有权要求夫妻双方或任一方偿还);偿还后,承担方可向另一方追偿。若您正面临离婚债务纠纷,不确定债务是否属于共同范畴、内部约定是否合法有效,或担心债权人追责,别纠结,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帮您理清归属、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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