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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离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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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22 · 1073人看过
导读:房贷离婚后是否属夫妻共同债务分两种情况:婚后共同购房、房贷用于家庭居住的,通常为共同债务,离婚可协商分担,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判决;婚前一方购登记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贷本金一般为个人债务,但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属共同财产,还贷方可获相应补偿。
房贷离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房贷离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房贷离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分情况判断。若该房屋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房贷用于家庭共同居住,即便离婚,房贷通常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有共同偿还责任。离婚时,可协商确定债务分担方式,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若房屋是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但房贷本金一般认定为购买方个人债务。不过,共同还贷方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

二、房贷离婚后两人如何偿还

若房贷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可协商偿还方式,如一方承担全部还款责任,另一方给予补偿;或按一定比例分担。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房产归属等情况判决。若房产归一方所有,通常该方继续偿还剩余房贷,并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补偿数额考虑共同还贷部分及房产增值等因素。若房产为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个人债务,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三、房贷离婚后房产纠纷如何分割

首先要明确房产性质。若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则房产归产权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若房产是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若存在父母出资情况,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分割时需综合各因素,依法依规确定各方权益。

除了房贷离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个核心问题,实践中还常涉及两个紧密关联的细节:一是房产归属与债务承担的联动。比如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不仅要分割共同还贷部分的增值,对应的房贷债务也需结合房产最终归属确定承担主体;二是离婚协议中债务约定的效力,若双方约定房贷由一方承担,该约定能否对抗银行等债权人(即银行是否还能要求另一方还款)。如果您对具体场景(如婚前首付、婚内加名、异地房贷等)下的房贷定性存疑,或是想理清债务承担与房产分割的实操细节,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精准拆解问题,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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