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纠纷 > 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方式有哪几种?

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方式有哪几种?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45044人看过
导读: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一般有以下二种: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另一种通知方式是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书。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书签字盖章,可以认为债权人已尽债权转让通知义务。
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方式有哪几种?

我们将钱借给他人后,我们就成为了债权人,依法享受对他人的债权。当发生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债权转让时,我们需要提前通知给债务人。那么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方式有哪几种?转让条件又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律图给出的分析。

一、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方式有哪几种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均没有采取何种方式通知,那么,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及其他形式均不会影响通知的效力。

但是为了防范风险,最好以书面形式为佳。因为,若债务人拒绝履行债务而需要诉讼的话,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在举证上存在一定的困难,而容易被对方否定,法院也难以查清,给败诉带来风险。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最好的办法是让债务人作为见证方在债权转让协议书上签字认可;或者在债权凭证上签“已知道该债权转让给某某”的字样;或者由债权人另行制作债权转让通知函,由债务人签字确认,新债权人保存该通知函也可。如果债权人转让多笔债权,涉及多个债务人,难以通知的。可以在当地媒体上,由原债权人和新债权人共同公告债权转让的事实。这种通知方式,也应是有效的。

有的会采用这样一种通知方式,原债权人将债权转让通知函装在信封里以挂号或特快专递的形式,送达债务人,以债务人签收的邮件凭证作为已履行通知义务的证据。这种通知形式存在瑕疵,是不可取的。因为,信封里装的是什么东西并不明确,债务人可以以收到的邮件不是通知函而是其他内容的信件来进行抗辩。所以,该种通知形式存在一定程度的瑕疵,不宜采用。

二、债权债务转让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数量、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等方面。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综上所述,如果我们是债权人,在债权转让之前就要将转让的相关事项告诉给债务人,否则债务人是可以不履行对第三方债务的。通常上,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方式应该以书面形式为佳,这样一旦后期发生纠纷,我们还有相关证据资料。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三亚律师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债务纠纷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债务纠纷最新文章

遇到债务纠纷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