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执行的诉讼时效何时中断
申请执行的诉讼时效中断存在多种情形。在申请执行期间,若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了执行申请,从提交申请之时起,诉讼时效中断。比如申请执行人书面请求法院采取执行措施,此时时效中断。若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对方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从申请恢复执行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另外,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也会导致申请执行时效中断。需注意,时效中断后,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准确把握这些时效中断情形,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二、申请执行的条件和费用是啥
申请执行需满足下列条件:一是法律文书已生效,具有给付内容;二是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三是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四是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五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
申请执行费用方面,若无执行金额或价额,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执行金额或价额不超1万元,每件交纳50元;超1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1.5%交纳;超5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按1%交纳;超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按0.5%交纳;超1000万元部分,按0.1%交纳。通常申请时无需申请人预交,执行后由被执行人负担。
三、申请执行的诉讼时效是否为三年
申请执行的时效为二年,并非三年。该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申请执行时效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时效期间届满。若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当我们探讨申请执行的诉讼时效何时中断时,这涉及到诸多关键节点。在申请执行过程中,若一方当事人提出书面异议,那么诉讼时效即会中断。或者,当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诉讼时效也会发生中断。另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期执行、延缓执行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仍不履行的,同样会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这些情况都对申请执行的诉讼时效有着重要影响。若你对申请执行诉讼时效中断的具体情形、后续处理等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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