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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根刑事与婚姻家事领域,以专业与负责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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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2.01 · 1869人看过
导读:尹艳华是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拥有超10年执业经验。她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获双学士学位,持有山东省中级职称证书-刑事专业-三级证书。执业以来承办数百件刑、民案件,以刑事案件为主。其代表性案例是为被告人冀X辩护,成功排除一项刑事指控,争取到相对有利判决。她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理念,获滨城区优秀律师等多项荣誉,在业内声誉良好。

尹艳华律师就职于山东一衡律师事务所,担任副主任、合伙人一职。她毕业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拥有双学士学位,还具备山东省中级职称证书-刑事专业-三级证书。

在超过10年的执业生涯中,尹艳华承办了数百件刑、民案件,其中刑事案件是她的主要执业领域。她始终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原则,不唯权、不唯上,在法庭上仗义执言,既为刑事涉案人员争取合法权利,也为婚姻家事纠纷中的当事人化解矛盾、守护权益。

以被告人冀X盗窃案为例,案件背景是被告人冀X因涉嫌多次盗窃被滨州市XX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有五起盗窃事实,包括三次入户盗窃,总价值达7350元,且认为其系累犯从重处罚。尹艳华接受指派担任其辩护人

在办案过程中,她首先全面阅卷与核实案情,仔细查阅案卷材料并多次会见被告人,对指控的五起事实逐一分析。被告人对其中四项事实认可,对第三项指控提出异议。接着,她制定了“认罪部分争取从宽,异议部分力主证据不足”的辩护策略。庭审时,针对核心争议点,她指出公诉机关证据无法形成完整、排他的证据链条,该项指控依法不应成立;同时争取法定及酌定从轻情节,肯定被告人如实供述、自愿认罪态度,提请法庭考虑部分赃物已追回情节;审慎处理累犯情节,强调其认罪悔罪态度及部分事实争议情况。

最终案件结果是法院采纳了关于第三项指控证据不足的意见,不予确认该项指控。认定被告人冀X构成盗窃罪,实施盗窃行为4次,价值7350元。判决被告人冀X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此次辩护成功为被告人排除一项刑事指控,在法定幅度内争取到相对有利判决。

尹艳华律师凭借出色的专业能力和负责的态度获得了诸多荣誉,如滨城区优秀律师、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等。她还担任滨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滨州市律协惩戒委员会委员等多个行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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