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在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若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会进行审查。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若当事人未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若法院受理了无管辖权案件,即便当事人未提异议,法院也应依职权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二、管辖权异议被驳回怎样处理
若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当事人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时需提交上诉状,阐明不服原裁定的理由及期望上级法院作出的处理结果。
在等待上诉审理期间,案件通常会停止推进,但也存在法院认为需继续审理的情况。若二审法院维持原裁定,案件将由原受理法院继续审理。当事人应积极准备后续的诉讼活动,如收集证据、确定诉讼策略等。若二审法院撤销原裁定,则会将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三、管辖权异议的成立条件有哪一些
管辖权异议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
首先,主体要适格。通常是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能提管辖权异议,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在法院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时,对管辖权有异议也不能提。
其次,时间要符合规定。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若逾期提出,法院一般不予审查。
再者,客体要正确。异议的对象应是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包括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
最后,理由要合理。要有明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证明受诉法院无管辖权,比如合同纠纷中,双方约定了管辖法院,但受诉法院并非约定法院;或者案件标的额、影响等不符合受诉法院级别管辖标准等。
当探讨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是怎么规定的这个问题时,除了了解基本的法律规定,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实际的司法程序中,如果因为特殊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辖权异议,是否还有补救措施呢?另外,不同类型的案件在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上有没有一些细微差别呢?这些都是在处理管辖权异议相关事宜时可能会遇到的问题。倘若你对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的规定以及与之相关的拓展问题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且详细的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