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资深孙伟伟律师助食药安全案当事人获不起诉

资深孙伟伟律师助食药安全案当事人获不起诉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11.21 · 1553人看过
导读:孙伟伟律师,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副主任。在食品药品安全案件辩护领域表现卓越。她法学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在赵XX的食品药品安全案中,她精准抓住关键焦点,仔细查阅卷宗后提出有力辩护观点。最终检察院认定赵XX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起诉。成功维护了当事人权益,还为同类案件辩护积累了宝贵经验。她以专业能力和高效沟通,为客户争取权益,是值得信赖的优秀律师。

在食品药品安全备受瞩目的当下,每一起相关案件都紧紧揪着社会的心。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孙伟伟律师,凭借专业、尽责、务实的执业理念,成功办理了一起极具典型意义的食品药品安全案件。

2021年11月至2022年10月,犯罪嫌疑人赵XX与她人合作,从境外进口蔬菜粉原材料,包装后贴牌销售。2022年9月,陈X从赵XX处购得包装好的蔬菜粉准备销售,在流通前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发现含西药止疼成分,遂报案。同年10月,赵XX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孙伟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真查阅卷宗。她敏锐发现,证明赵XX销售果蔬粉含西药成分的鉴定报告,是陈X个人委托,案发后公安机关未委托鉴定。且赵XX的果蔬粉原材料经正规海关报关报检程序进口,已通过检验检疫。据此判断,认定赵XX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证据不足

确定辩护思路后,孙律师指导赵XX提供海关报关报检证据材料,撰写法律意见书提交检察官,并多次沟通。检察官重视其观点,案件被退回补充侦查。但因补充侦查时鉴定用果蔬粉已销毁,无法再次鉴定,重新移送检察院后,仍缺关键鉴定报告,证明赵XX有罪的证据严重不足。

2024年9月29日,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认定赵XX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起诉。

孙伟伟律师办理此类案件总结出多个核心辩护点。一是有毒、有害成分鉴定,要关注鉴定食品与销售食品的同一性,以及鉴定标准、鉴定人资质、鉴定程序的合法性。二是销售数额问题,需严格证据闭环证明实际销售情况,无法证实的批次应从总金额中扣除。三是当事人主观故意问题,直接生产者一般明知食品问题,非直接生产者及销售者的明知情况则是辩护要点。

孙伟伟律师此次成功辩护,充分展现了卓越业务能力。为食药安全案件辩护提供宝贵经验,有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为刑事法律实务发展贡献力量。她擅长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法律事务,凭借精准法律分析和高效沟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权益。过往成功案例众多,胜诉率颇高。拥有多项专业资质证书,是值得信赖的优秀律师。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