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限从何时开始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限的起算点分不同情况。
一般而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开始计算。若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算。这里的检验、鉴定是指对事故车辆、伤者伤情等进行的专业鉴定。
对于发生死亡事故,以及复杂、疑难的伤人事故,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前,需要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这种情况下,也是以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作为责任认定时限起算点。
通常,交管部门应在上述起算点后的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即事故从开始到结束的具体过程。
3.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列举认定事故所依据的证据,并说明事故形成的原因。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明确各方当事人在事故中存在的过错,据此划分责任,若属于意外则说明。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认定书应由交通警察签名或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三、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需依不同情形判断。通常,事故发生时的实际驾驶人担责。若车辆存在租赁、借用情况,使用人担责;车主有过错,如明知使用人无驾照仍出借,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若车辆已转让并交付但未办过户,由受让人担责。盗窃、抢劫或抢夺的机动车肇事,由盗窃人、抢劫人或抢夺人担责。
此外,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发生事故,由用人单位担责;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致他人损害,接受劳务一方担责。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时限从何时开始算,这是众多事故当事人关心的问题。一般来说,是从现场勘查之日起开始计算相关时限。但实际情况较为复杂,比如涉及需要检验、鉴定的情况,时限会有所不同。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出具责任认定书。若当事人对责任认定有异议,后续还有申请复核等程序。如果您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对责任认定时限以及整个流程存在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交通事故处理的其他相关事宜,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