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存续一方不知情借款已还清咋办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下借款且已还清,一般来说,若该借款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已还清,仍要审视债务承担是否合理。根据《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需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若借款未用于共同生活等,应属举债方个人债务。
若已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清本应是个人债务的借款,未借款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补偿相应份额。可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收集借款未用于共同生活等证据,向法院起诉,主张对方返还相应款项。若借款属共同债务,还清后则双方债务消灭,不存在后续债务纠纷。
二、婚姻存续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归属谁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的归属需分情况判断。
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应认定为该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若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夫妻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该房屋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会考虑父母出资因素,出资方子女可适当多分。
若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或双方名下,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证据证明该出资是明确只赠与一方。
三、婚姻存续一方故意转移财产咋办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故意转移财产,另一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行为,可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若打算离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同时,要注意收集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房产交易记录等。
当婚姻存续一方不知情借款已还清时,首先要明确这笔借款的性质。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在还清后可能仍存在后续影响。比如,另一方可能对还款资金来源产生疑问引发家庭矛盾;或者若涉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其他纠葛,也可能牵连到不知情的一方。对于如何妥善处理后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怎样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您是否存在疑惑呢?若有,别错过深入了解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更精准、详细的解答,帮您消除顾虑,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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