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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处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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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19901人看过
导读: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受损失的人。
不当得利处罚方式

不当得利是民法中发生债务的一种原因,不当得利就是受益人没有法律上规定的权利而获得不属于自己的利益的一种债务类型。对于获得不当得利的当事人来说,需要接受法律规定的相应责任。下面,律图小编为您解答相关规定。

不当得利处罚方式

1、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2、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利益获得方返还不当得利的范围受善意还是恶意的影响。

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①受益人为善意,即在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果利益已经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

②受益人是恶意,即在取得利益时明知道没有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复存在也不能免除其返还义务。

③受益方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嗣后为恶意的,其返还范围应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准。

对于不当得利的内容,你除了了解它的处罚方式以外,还需要了解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以及不当得利的返还标准问题。如果你陷入了不当得利纠纷需要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的,可以咨询律图网站获得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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