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领域,詹彦平律师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备受瞩目。此次上诉人陈XX与被上诉人崔XX的案件,便是其众多精彩辩护案例中的典型。
原审中,崔XX于2011年12月30日与孙X签订稻田承包合同,孙X转包100亩土地给崔XX。然而两份合同均未明确“四至”。陈XX自2007年至2012年在争议的22亩土地上耕种却无合法承包经营权。经仲裁合同有效,原审法院判决陈XX返还土地并赔偿收益。
陈XX不服上诉,提出诸多理由。但詹彦平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据理力争。崔XX已证实土地合法来源,而陈XX未举证村委会同意其耕种。且村委会证明及GPS定位图证实争议土地在崔XX承包范围内。
詹彦平律师强调,法律应维护公平正义。在本案中,崔XX作为被侵权人起诉合理合法。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审判决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一结果不仅体现了法律的严谨公正,更彰显了詹彦平律师在维护当事人权益方面的专业素养。他始终秉持“在法律框架内,维护您的权益”的工作目标,为众多委托人仗义执言,在法律道路上坚定地守护着公平与正义,成为法律领域值得信赖的坚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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