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个人资料
成都任大文律师,拥有法学与中文双本科学历,历经教师、法官、律师多职锻炼,从事法律工作长达33年,办理各类案件千余件。
任大文律师现为四川中星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和合同事务部主任律师,是专业刑辩律师,也是资深的民法、婚法、合同法、工程建设律师。他担任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四川省法学会会员。其专注领域广泛,涵盖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各类合同法律事务、建设工程法律事务、婚姻家庭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企业法律顾问及企业刑事、民事风险防控、企业并购等。
任大文律师有着扎实的法学功底与丰富司法实务经验。他曾在法院多部门任职,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等职,多次获“先进工作者”等荣誉,还在某市法院系统“庭审竞赛”中荣获第一名。他具备较强的写作、表达与协调沟通能力,尤其法庭论辩技巧娴熟,庭审实战经验丰富。
任大文律师业务全面扎实,擅长刑事辩护、公司法律事务等多领域。自执业以来,先后或正在为众多公司、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还兼任过法治副校长,举办多次法律讲座。近年来致力于公司、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等事务。他善于从复杂案情中找准关键,精准把握案件性质与最佳程序路径,以维护委托人权益最大化。其执业理念为优质、高效、敬业、诚信。
律师案例
原告韦XX与被告陈X于2000年自由恋爱结婚,育有一儿一女。因原告2012年有外遇致夫妻争吵,原告外出租房分居。2015年1月原告起诉离婚,要求婚生小孩随被告生活,用夫妻共同债权11000元作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杂食店归被告所有。被告辩称夫妻感情未完全破裂不同意离婚。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办案过程: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双方提交相关证据,经庭审举证、质证、认证。
难点分析:实体争议方面,对于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存在分歧,原告认为感情已破裂,被告则称未完全破裂。
裁判结果:法院认为夫妻感情未达完全破裂,双方尚有和好可能,驳回原告韦XX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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