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李艳龙律师,现任山东友胜律师事务所主任,在济南执业。他毕业于知名法学院,自2015年踏入法律行业,就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在法律领域成果显著,是值得大家信赖的法律专家。
李律师尤其擅长拆迁安置、行政诉讼及刑事辩护等领域,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精准专业的法律服务。多年来,他处理过上千起相关诉讼案件,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
在行政诉讼方面,他代理了多起典型案例。像曹县鼓楼广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成功让法院依法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聊城茌平区王某等9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使法院生效判决撤销涉案房屋征收决定,最大程度保障了客户权益。刑事辩护领域,他同样表现优异。烟台李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经其团队全程办理,最终判决缓刑;淄博沂源赵某非法采矿案,经代理后法院认定赵某行为不构成非法采矿,无罪释放,凭借出色庭辩技巧为当事人成功辩护。
李律师担任北海仲裁委员会、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济南市法学会征收拆迁研究会理事等多个重要社会职务,还荣获济南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先进个人,受聘为山东人民广播电台“法律专家库”成员。他始终凭借扎实专业知识、丰富实务经验以及高度社会责任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帮助客户规避潜在法律风险,是解决法律问题的最佳选择。
二、经典案例
2019年10月16日,梁某离世后,他的独女张某发现,自己作为第一顺位唯一继承人,却无法继承父亲留下的一套合作集资房。这套房子一直被与父亲生前系同居关系的陈某占有、使用和控制着。
张某无奈诉至法院,要求继承房产并让陈某返还。陈某却辩称,房子是他与梁某共有的,梁某已将50%的产权赠与自己。
一审时,法院认为该房产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不能确定是梁某的个人合法财产,驳回了张某的起诉。张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认为,虽房子没证,但有使用价值,若属被继承人遗留财产,可作为遗产分割,于是撤销一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实体审理。
在这场纠纷中,有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尤其擅长处理家事法律问题。他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始终坚持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从接手案件开始,就深入研究证据,精准把握法律要点,一步步帮张某争取到公正的结果。若您面临类似复杂的房产继承等家事法律问题,这位专注于家事法律领域的律师绝对是您解决问题的最佳人选,他定能凭借专业能力,为您提供有力支持,保障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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