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简介
李艳龙律师作为山东友胜律师事务所主任,在济南法律界颇具声誉。他毕业于知名法学院,自2015年踏入法律行业,凭借深厚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成为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
李律师专注于拆迁安置、行政诉讼及刑事辩护领域,为客户提供精准专业服务。多年来处理上千起相关诉讼案件,积累了深厚实务经验。
行政诉讼方面,他代理多起典型案例。像曹县鼓楼广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成功促使法院依法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聊城茌平区王某等9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案,让法院生效判决撤销涉案房屋征收决定,最大程度保障了客户权益。刑事辩护领域,他同样出色。烟台李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经其团队全程办理,最终判决缓刑;淄博沂源赵某非法采矿案,经代理后法院认定赵某行为不构成非法采矿,无罪释放,凭借出色庭辩技巧为当事人成功辩护。
李律师担任北海仲裁委员会、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济南市法学会征收拆迁研究会理事等重要社会职务,还荣获济南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先进个人,受聘为山东人民广播电台“法律专家库”成员。他以扎实专业知识、丰富实务经验和高度社会责任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帮助客户规避潜在法律风险,是解决法律问题的最佳之选。
二、典型案例
2019年10月16日,梁某不幸离世。其独女张某惊觉,身为第一顺位唯一继承人,却无法继承父亲留下的一套合作集资房。该房产一直被与父亲生前系同居关系的陈某占有、使用和控制着。
张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主张自己作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梁某去世后的这套房产理应归其继承。此房是梁某于2015年8月17日花1146600元从案外人处购得,父亲去世后,陈某拒不交房,故请求法院判决房产归己,并让陈某返还。
陈某辩称,这套房子是他与梁某共有的,2015年10月8日,梁某已将涉案房产50%的产权赠与自己,张某无权主张继承全部产权。
张某为证明涉案房产是父亲梁某的遗产,拿出了房产照片、《合作建房协议书》复印件及相关收据复印件。陈某对这些证据无异议,也承认这是集资房,无房产证和“两证一书”,梁某接手时房子已转手多次。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房产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相关部门也未对其合法性审查认定,不能确定是梁某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不宜分割,遂裁定驳回张某起诉。
张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认为,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虽房子没取得权属证书,但有使用价值,经查若属于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财产,可作为遗产分割。于是果断撤销一审裁定,指令一审法院进行实体审理。
在此过程中,经验丰富的律师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精准分析案情,援引法条据理力争。律师预判了对方可能采取的策略,高效地完成了证据固定,凭借其丰富的经验,选择了最优解决方案。律师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主动与当事人沟通案件进展,不厌其烦地解释法律问题,为当事人利益据理力争,最大程度保障了张某的权益,一步步帮她争取到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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