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介绍
袁燕飞律师个人简介
袁燕飞律师,自2006年起投身法律行业,至今已有十八年,先后在多家知名律所执业。他现任十届新疆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婚姻与家庭财富传承专业委员会委员,还是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高级企业合规师,同时担任石河子大学法学院校外实践导师等。
专业领域
袁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类案件、家族财富传承以及刑事辩护领域,在银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日常法律风险防范、疑难复杂诉讼方面也颇有建树。
典型案例
自2008年执业以来,袁律师已为三十余家国有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和诉讼代理服务,其中包括乌鲁木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营业部等。他曾助力某企业在重大法律纠纷中,凭借精准法律策略和有力辩护,成功挽回巨额损失,最大程度保障了客户权益。
资质荣誉
袁律师拥有众多专业资质,是一位名副其实的法律专家。
服务优势
袁燕飞律师在新疆地区声名远扬,他沟通高效,能迅速理解客户需求;法律分析精准,总能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他始终坚守“法律是善良而公平的艺术”,以专业、负责的态度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是您解决各类法律问题的最佳选择。无论是婚姻家事纠纷,还是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袁燕飞律师都能凭借其卓越能力,为您排忧解难,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二、经典案例
2000年11月1日,新XX公司、联合社与xx行营业部签订了《xxXX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借款5亿元用于调销棉花。之后三方又签了《贷款还本免息协议书》。新XX公司如约履行了前六期债务,第七期却逾期未还。截至2017年11月,尚积欠本金443XXXX5000元,利息662XXXX9963.15元。
新XX公司认可欠款本金、利息及保全费,但称借款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且未实际发生,请求驳回此项诉请。联合社则辩称与xx行营业部无连带偿还责任约定,且担保条款无效,因其是财政厅直接拨款单位,无能力和资格做担保主体。
在此复杂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中,一位专业且尽责的律师介入。他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经验,对案件进行了细致入微的剖析。法院经审理认定,新XX公司与xx行营业部签订的相关合同合法有效,新XX公司违约应担责,支持xx行营业部要求其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及保全费的请求。对于担保条款,联合社不符合担保x规定,担保条款无效。因债权人与担保人均有过错,联合社应对新XX公司不能清偿债务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律师费,因合同未明确约定且xx行营业部未提供实际支付证据,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新XX公司支付尚欠贷款本金及利息,联合社承担新XX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驳回xx行营业部其他诉讼请求。这位律师在整个过程中充分发挥专业能力,成功应对诸多复杂问题,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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