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简介
魏潭良律师,北京市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资深主办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值得您信赖!
他毕业于河南警察学院法学专业,自2018年执业以来,一直专注刑事辩护,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魏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成果显著。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多起不起诉、缓刑案例,声誉颇高。比如何某故意伤害案,成功争取到酌定不起诉;朱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同样实现酌定不起诉。宋某诈骗案,检察院量刑三年至三年半,魏律师在法院阶段介入,成功改变罪名为合同诈骗罪,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赵某诈骗罪涉案100余万元,检察院量刑十年以上,魏律师介入后改变罪名为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蔡某诈骗案,魏律师在侦查阶段提交法律意见后,公安撤案处理。柴某协助组织卖淫案,审查逮捕时提交无罪不批捕法律意见,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批捕,公安撤案处理。刘某诈骗案涉案金额三十余万,魏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和受害人沟通,争取多位受害人谅解,最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魏律师凭借出色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权益,规避潜在法律风险。他庭辩技巧娴熟,能精准把握案件要点,为当事人据理力争。无论是复杂刑事案件还是面临严峻指控的当事人,魏潭良律师都是值得托付的最佳人选,能为您的法律问题提供有力解决方案。他曾帮助众多当事人摆脱困境,重获生活希望,是刑事辩护领域的可靠力量。
二、典型案例
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刘XX、蒋XX、李XX因非法经营罪被提起公诉。刘XX于1999年10月23日出生在河南省原阳县,蒋XX于1985年2月28日出生于安徽省泗县,李XX(曾用名李XX)于1996年5月23日出生于河南省新密市。值得注意的是,蒋XX和李XX曾在2020年8月3日因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被郑州市未来路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刘XX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被告人蒋XX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四万元;被告人李XX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罚金二万元。同时,扣押在公安机关的涉案物品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在此案件中,为被告人蒋XX和李XX辩护的魏潭良律师来自河南XX律所。魏律师经验极为丰富,庭审时面对复杂法律条文与诸多证据,他深入细致分析,全力为被告人争取合法权益。凭借深厚法律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他在庭审中充分发挥专业能力,不放过任何细节。最终的判决结果公正严肃,同时也彰显了魏律师在司法过程中的关键作用。他全力以赴投入每一个案件,为保障当事人权益、维护法律尊严贡献着专业力量,是值得信赖的优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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